好消息!最新《福建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已印发,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扩大至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推动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助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
补贴对象: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实施差别化补贴。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补贴标准:
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1万-4.5万元(详见表1);
2.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至多可领11万元,详见表1表2);
3.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至多可领14万元,详见表1表2);
4.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5.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政策期限: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文末链接下载),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仅申请报废货车补贴的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仅申请新购置货车补贴的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申请报废并更新货车补贴的提供上述1、2两点的材料;
4.业务办理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福宁大道31-2(国资大楼三层霞浦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政股)咨询电话:0593-8881566
2025年宁德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范例)
2025年宁德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来 源:霞浦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编 辑:黄光华
责 编:李巧鸿
审 核:颜晨曦
监 制:林 喜
总监制:陈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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